锅炉房防爆墙设置在一下一层,更有利于防爆、安全和消防。当锅炉房与其他建筑连接或设置在内部时,严禁设置在人口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层、下层、相邻位置和主通道、疏散出口两侧,并设置在建筑外墙的一层或地下室一层。锅炉房防爆墙作为独立建筑布局困难,需要与其他建筑连接或设置在内部,为确保安全,特别规定不得布置在人口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(如公共浴室、教室、餐厅、电影院观众厅、会议室、候车室、档案室、商店、银行、候诊室)上层、下层、相邻位置和主通道、疏散出口两侧。
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当锅炉房本身的高度超过一层楼的高度并设置在其他建筑物中时,它可能占据两层楼的高度。对于这样的锅炉房,只要布置在一层,中间就没有地板分成两层。无论是否深入建筑物地下第二层或地下第二层,本规范仍将其作为地下 层或 层。
锅炉房外墙、地板或屋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,并应具有相当于锅炉房占地面积10%的泄压面积。泄压方向不得面向人员聚集的地方、防爆墙房间和行人通道,泄压处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。地下锅炉房采用竖井泄爆方式时,竖井的净横断面积应满足泄压面积的要求。当泄压面积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,可补充锅炉房内墙和顶部(天花板)的金属爆炸减压板。注:泄压面积可小于等于120kg的玻璃窗、天窗、等于120kg的轻质房屋。